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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人一样,品牌视觉形象是品牌的“外衣”品牌视觉形象是品牌的“外衣”,你认为对吗?“品牌视觉”现在已经是一种营销行为,因为消费者对某个品牌的最初认识往往是从接触品牌外表开始的。品牌视觉形象,也是我们接触和感知一个品牌的“最初”,一个“美感质感”的优好“外衣”, 刺激并吸引着我们的感官,会赢得消费者的芳心,进而增进消费者的购买的动机。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行业,做什么产品,或服务什么领域,品牌建设的共同目的首先是为了赢得目标群体和市场消费者——让其对品牌产生好感以及对品质产生信赖。所以,创造独特的品牌视觉形象,要打造品牌“美感质感”―― 成为社会民众感官的关注焦点。 人们获知外界信息,87%靠眼睛获得,人体活动75%——90%靠眼睛主导。这告诉我们,“视觉营销”对消费者有巨大的影响作用。眼睛是心灵的窗口,视觉形象是同心灵对话的语言,氛围的营造有助于激发购买热情。 品牌向社会环境和市场大众传递着“价值信息”,当然这种价值是多层面的,有功效,利益,形象,个性,内涵,承诺,体验,文化等诸多个方面,从品牌建设到品牌传播,品牌视觉形象同样绝不可忽视。因为品牌视觉形象的设计,每个细节都蕴藏着强大的“营销力”,在品牌传播,品牌体验的同时,品牌视觉具备“语言功能”,近而来发挥视觉形象的作用力。 认识一个品牌,先从好形象开始―― 认识一个人,是先从其形象开始的:相貌,穿着,举止,言谈。进而再去了解这个人的内涵与本质,认识一个品牌也是如此,是先从品牌形象开始的,品牌形象更多来自于视觉判断与感知。 品牌视觉形象,也是一把双刃剑:优秀的视觉形象能帮助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,以及企业的形象,而失败的品牌视觉也一定会为品牌形象和价值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。 如果一个企业对品牌未来没有什么要求,那么品牌形象,品牌视觉的设计也就不必过于追求,可以随心所欲一点,但如果一个企业对品牌的未来有较高的要求,那么品牌形象设计就必须要十分讲究了,在这一环节不能草率和疏忽,“美感”与“质感”是最起码的,而且美感与质感一定要基于清晰的品牌思路,策略与准确的调性。 美,是一种吸引人的力量,一个高价值的成功品牌,首先是一定具备“美感”的,如果品牌视觉形象没有美感,那品牌魅力自然就会减弱,因为“美感”除了讨好市场大众的“感官”,更重要的是审美品味折射出的“身份标签功能”,品牌输出对应着特殊的群体,可以说,品牌设计的美学品位具备消费者对号入座的点名效应。如果品牌视觉形象的美感存在缺陷,那么:某种意义上是对以高品位自居的目标群体的“变相污辱”。消费者的不悦与不屑一顾,决然是品牌企业所不想要的,所以我们首先要确保在“美感”上不输于同类品牌或关联品牌,给我们的品牌穿好这件“外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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